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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作者: minmin 时间: 2020-07-16 17:42 点击:

 
一、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2020年夏季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一般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在院校志愿下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②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1个独立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③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合格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招生录取办法另文公布,不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每个院校志愿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本科、专科分别单设投档单位。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提前批专科专业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直招士官生分数线参照我省直招士官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①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直招士官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直招士官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航海类专业招生,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委培师范生招生,根据有关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考生资格,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65%)的考生全部投档。参加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②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2.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报志愿,均安排1次志愿填报,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2)投档办法。
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1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1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96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时继续填报。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下50分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85%;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0%;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1个高校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他类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高校+专业+委培市”为1个独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填报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3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本科文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每次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①统考和联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等联考类别的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②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③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他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60个。
(2)投档办法。
对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关联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2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报1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招生,“招生高校+委培市”为一个独立的高校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 “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
二、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须按规定日期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每天的9:00-18:00。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备  注

7月26日17:00

公布夏季高考与等级考成绩;公布各科类相关分数线。

 

7月28日至8月7日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1次志愿填报)。

 

7月30日

(9:00-18:00)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

 

填报志愿

7月31日17:00

公布春季高考成绩,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含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

 

8月4日

(9:00-18: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5日至7日

(每天9:00-18: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第1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4日至7日

(每天9:00-18:00)

填报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填报普通类常规批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5日至10日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6日前

3+4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8月9日11:00前

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9日至11日

12:00前

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12日

公布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计划;

公布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计划。

 

8月13日

(9:00-18:00)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

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14日10:00前

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14日至15日

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2次志愿录取。

 

8月16日至17日

艺术类本科统考、联考专业模拟投档。

 

8月16日11:00前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专业、春季高考本科第1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16日至19日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专业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本科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16日至18日上午

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模拟投档。

 

8月18日下午

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投档录取。

 

8月18日11:00前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1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18日至19日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19日11:00前

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19日至21日

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20日

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2次志愿缺额计划。

 

8月20日至21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

 

8月21日

(9:00-18: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2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22日11:00前

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2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22日至23日

艺术类本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23日

公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计划。

 

8月24日至8月29日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填报)。

 

8月24日

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3次志愿缺额计划。

 

8月24日至27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填报)。

 

8月25日

休息。

 

8月27日

(9:00-18:00)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3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27日至29日(每天9:00-18:00)

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

填报志愿

8月28日10:00前

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3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28日

艺术类本科批第3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3次志愿投档录取。

 

8月30日11:00前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1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8月30日至9月1日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1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1次志愿投档录取。

 

9月2日

公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计划。

 

9月2日至5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

 

9月4日至5日

(每天9:00-18:00)

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

填报志愿

9月6日11:00前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9月6日至7日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3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2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

 

9月9日至10日

(每天9:00-18:00)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选择确认。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改5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窃取、篡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理;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

转载自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删减。